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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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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员

  一、培训背景

  为推进保安服务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高保安服务公司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安保从业人员的学习、观察、理解、表达、判断、应变、协调、执行等能力。

  二、招生对象

  1、保安服务公司从事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 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的人员;

  2、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安保人员以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业、 事业单位招用的从事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的 人员;

  3、物业服务企业招用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 秩序维护等服务的人员;

  4、安全员、消防员、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工程技术人员、安全 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保卫管理员、应急救援员、智能楼宇管理 员、安检员等;

  5、其他涉及安全保卫和安全管理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四、培训内容(具体以课程表为准)

  (一)保安员四级/中级工培训重点

  安全检查:车辆检查、场所检查

  随身护卫:任务准备、任务执行、防卫

  安全技术防范:操作设备、报警研判

  保安应用写作:填写工作记录、撰写常用文书

  (二)保安员三级/高级工培训重点

  武装守押:武装押运、武装守护

  随身护卫:任务准备、管理实施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维护、系统保养

  注:理论与实操考试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五、报名流程

  咨询确认报名课程?提交报名资料并缴纳报名费?学员上课参加考试?领取合格证书:由培训单位统一领取发放?申请国家补贴

  六、报名资料

  1、本人2寸免冠电子照片(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参照附件3格式)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1份(参照附件3格式);

  3、根据报考的等级条件应提供下一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证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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